酒精測試儀原理
目前國際公認的酒后駕車的限定有兩種,一種是“酒后駕車”,一種是“酒醉駕車”。根據我國2003年的修訂規定,當駕駛者每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0.2mg時,就會被交警認定為“酒后駕車”;大于或等于0.8mg時,則會被認定為“醉酒駕車”。這兩者都算違規駕駛,這并不是說,一定要等到駕駛者已醉到意識模糊的程度,才算觸犯了交通法規。
當人飲酒時,酒精被吸收,但并不會被消化,一部分酒精揮發出去,經過肺泡,重新被人呼出體外。經測定,這種呼出氣體中的酒精濃度和血液中酒精濃度的比例是2100:1,也就是說,每2100ml呼出氣體中含有的酒精,和1ml血液中含有的酒精,在量上是相等的。一種簡易的酒精檢測儀就是利用這樣的原理,酒精濃度和血液中酒精濃度會呈現出一定比例關系的原理,通過測定駕駛者的呼氣,很快計算出受測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。
把呈黃色的酸化的三氧化鉻(CrO3)載帶在硅膠上,它是一種強氧化劑,而人體呼出的乙醇(酒精)具有還原性,兩者發生以下反應:
2CrO3+3C2H5OH+3H2SO4====Cr2(SO4)3+3CH3CHO+6H2O
生成物硫酸鉻是藍綠色的。這一顏色變化明顯,可據此檢測酒精蒸氣。
如果沒有酒精檢測儀的幫忙,交警就只能通過血檢或尿檢的方式來測定駕駛者有沒有喝過酒,但這種檢查工作會耗去1~2天的時間。